运营服务

运营服务即第三方运营是指环保部门委托从事环保技术服务的专业公司对辖区内的在线监控系统进行统一的维护和运营管理。这些公司一般是独立于被监测企业和环保部门的第三方实体,依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获取了环境染污监控、治理设施运营的资格。它们受环保部门的委托并对环保部门负责,为政府、企业及公众提供客观公正、准确可靠、实时连续的环境监测数据。
采取第三方专业化运营的好处主要有以下几点:
- 1、对于环保部门来说,只是对运营商进行监督和管理,第三方专业化运营从管理层面上说,有利于环保部门将有限的人力从琐碎、繁杂的运营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到行政管理,监督、监察和行业指导的本职工作上来;从技术层面上说节约环保局有限技术人员对排污企业进行技术指导的时间,把精力放到环保学术研究上面。
- 2、对于排污企业来说,第三方专业化运营一方面有利于企业本身减少对在线监测仪器进行维护和管理的时间和管理成本;另一方面数据的准确输出更加直观反映他们的排污情况,有效改进他们的生产和废物处理工艺。
运营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
- 1、承担委托责任,负责所辖区域污染源在线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检修、换件、耗材更换等事项,保证污染源在线系统的正常运转,保证监测工作正常开展。
- 2、负责每天进行一次仪器运行状态检查,如发现问题则在第一时间解决。
- 3、定期进行仪器现场巡查,进行必要的校准、维护、维修、耗材更换工作,以保障仪器准确可靠运行。
- 4、仪器运行要求定期对系统进行校准,以保证仪器数据的准确有效。
- 5、运营机构应对所有在线监测站一对应建立专人负责制,制定操作及维修规程和日常保养制度,建立日常运行记录和设备台帐,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接受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台帐检查。
- 6、运营机构应每月向有关环境保护管理部门作运营工作报告,陈述每个站点和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营情况。
- 7、设立固定的运营维护站,并有相对固定的人员负责运营维护工作。
- 8、维护站应备有常用耗材与配件及必要的交通工具,以保障维修及时。 运营机构必须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指导、考核,及时汇报重大事故或仪器严重故障的情况。
搜索